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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发布全市公安工作制度。

(二)组织、管理全市公安工作,依法进行治安行政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治安事件的侦察或者处置。

(三)分析研究影响全市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组织实施侦察。

(四)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根据社会治安情况,提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措施和办法。预防、制止和侦察、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旅游安全、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五)依法加强打击对食品药品环境违法犯罪。

(六)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

(七)负责全市公民出、入境审批和外国人及港澳台胞在全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依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建设和治安防范及安全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对全市重大、特大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民族宗教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处置跨地市的重大案件。预防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聚众闹事、骚乱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办理全市重大、特大、涉外经济案件。负责全市禁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组织、管理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人事、考试考核、表彰奖励、抚恤、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

(十一)负责对全市公安民警队伍进行管理、教育,制定管理全市公安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公安民警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违纪案件。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执法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道路交通、路面治安、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受理群众报警,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十三)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对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范围内警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六)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业务工作,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等方面的服务。

(十六)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事业费使用情况。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执法工作和劳动教养审批工作,承办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按照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公安厅局长会议部署要求,聚焦首要任务、聚焦反恐维稳、聚焦平安建设、聚焦改革强警、聚焦大数据战略、聚焦队伍建设,突出重点工作、突出破解难题、突出补齐短板,务实担当,改革创新,追赶超越,全面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进步,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渭南市公安局预算包括渭南公安局本级(机关)预算、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渭交警大队、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和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渭南市公安局(机关)

2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渭交警大队

4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交警大队

5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49人,其中行政编制838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员939,其中行政933人、事业编制6。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9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7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中未编制专项业务费一级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今后将严格按照中省市工作安排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渭南市公安局总收入20522.8万元(局机关8470.5万元,交警支队7053.8万元,临渭大队2678.7万元,高新大队391万元,高交大队1888.8万元)。其中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942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中省预下专款)1100万元。与2017相比,增加260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中省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二是由于调整工资标准,增加的预算科目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有新招录的民警;三为了继续加大交通、公共安全宣传力度,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印刷费、宣传费用等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渭南市公安局财政拨款收入20522.8万元(局机关8470.5万元,交警支队7053.8万元,临渭大队2678.7万元,高新大队391万元,高交大队188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43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85.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597.8万元,专项支出1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渭南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22.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942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中省预下专款)1100万元。与2017相比,增加260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中省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二是由于调整工资标准,增加的预算科目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有新招录的民警;三为了继续加大交通、公共安全宣传力度,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印刷费、宣传费用等预算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22.8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中公共安全支出19126.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142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043.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85.6万元);禁毒管理支出80万元,均为专项支出;道路交通管理5528.8万元,均为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其他公安支出2089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69万元,专项支出10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6.2万元,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6.1万元,均为人员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0.1万元,均为人员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19126.6万元,与上年度16294.3万元相比,增加2832.3万元,增长17.38%,主要增加原因一是由于调整工资标准,增加的预算科目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有新招录的民警;二是为了继续加大交通、公共安全宣传力度,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印刷费、宣传费用等预算增加;三是按照部省安排部署,2018年将进一步加快道路交通稽查布控平台建设,四是全市驾驶人考试人次及机动车登记过户抵押等业务量的持续增加,组织考试及办理业务需要的成本也同比例增加,因此,需要增加本年度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6.2万元,与上年度1626.9万元相比,减少230.7万元,降低14.18%,主要是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统筹中心。图表如下: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名称

2018年部门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

本年度与上年度对比

增减幅度

百分比

合计

20522.8

17921.2

2601.6

14.52%

公共安全支出

19126.6

16294.3

2832.3

17.3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96.2

1626.9

-230.7

-14.18%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22.8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中工资福利支出10363.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0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5.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907.8万元,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7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资本性支出1806.5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441.5万元,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365万元);其他支出248.5万元,全部为专项业务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10363.3万元,与上年8749.8万元相比,增加1613.5万元,增长18.44%,主要是增加新招录人员、工资调整及养老保险缴纳增长。商品和服务支出8028.4万元,与上年6583万元相比增加1445.4万元,增加21.95%,主要原因一是继续加大交通、公共安全宣传力度,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印刷费、宣传费用等预算增加;二是按照部省安排部署, 2018年将进一步加快道路交通稽查布控平台建设;三是全市驾驶人考试人次及机动车登记过户抵押等业务量的持续增加,组织考试及办理业务需要的成本也同比例增加。

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2055万元,较上年424.5万元,增加1630.5万元,增长384%,主要是2018年要深入加强公安科技投入,提高公安信息化水平,提升战斗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1万元,相上年655.6万元,下降579.5万元,降低88.39%,主要原因为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在工资福利支出。图表如下: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名称

2018年部门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

本年度与上年度对比

增减幅度

百分比

合计

20522.8

17921.2

2601.6

14.52%

工资福利支出

10439.4

8749.8

1613.5

18.44%

商品和服务支出

8028.4

6583

1445.4

21.9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6.1

655.6

649.5

88.39%

资本性和其他支出

2055

424.5

1630.5

384%

与2017相比,总计增加260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中省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二是由于调整工资标准,增加的预算科目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有新招录的民警;三为了继续加大交通、公共安全宣传力度,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印刷费、宣传费用等预算增加。

(四)2018年市公安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2018年市公安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3.1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其中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43.1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安排会议费支出43.2万元,培训费90.2万元。2018年市公安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市公安局2018年行政运行经费预算1142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48.1万元,增长15.66%。增长原因为实有在职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018年公安局将开展多项专项活动,办案较多,所需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80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货物预算1800万元,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无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渭南市公安局                        

2018年4月19日                     

附件:18年市公安局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