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运来,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默默奉献在基层公安交通管理战线上,多次受到上级组织和领导的表彰奖励,2001年6月22日在巡逻执勤中壮烈牺牲,2002年7月被民政部追认为烈士。
卢运来同志是一名优秀的交警中队长,他以身作则,以德服人,以独特的人格魅力,带出了一支响当当的交警队伍。在中队任职期间,他把全部精力用在带队伍、促工作上。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他带领民警开展军事化训练,推行业务考核、综合评审、竞争上岗,健全警务工作制度。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和战友们一道,披星戴月,早出晚归,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反复进行宣传,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他的带领下,中队的面貌焕然一新。
作为一名普通的交通民警,他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党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全局同志的一致认可,更受到了一方百姓的高度赞扬,多次荣获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十多年来,他纠正的违法车辆,他做的好人好事,没人数的过来,他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更多的是体现了热情服务。他以一位军人的素质,为民警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中,他都能恪尽职守,严格执法,爱岗敬业,舍小家为大家,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能做到清正廉洁,一心为公。只有这种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危急时刻,他才会把死亡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
2001年6月22日上午,富平县交警大队西包中队中队长卢运来同志,带领8名民警在210国道巡逻执勤时,发现一摩托车严重违规,但驾驶员拒不接受检查,突然加速向民警冲来。在危急时刻,卢运来同志推开战友,自己却被摩托撞倒,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