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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王军

白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21 17:12

 

赵王军,男,现年38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200010月参加公安工作,现就任白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队长。三级警督。

赵王军同志自从警以来,凭着对公安事业无限忠诚和刑事侦查工作的执着追求,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终宗旨。以遵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爱岗敬业,秉公执法,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始终在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传递正能量,为白水公安刑侦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他参与侦破了景军军、高景超等13余人的特大系列盗销摩托车案;1.26特大系列入室抢劫案 ;10.14抢劫杀人案;赵博等特大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2012.11.19赵传印、王继典等8人的系列入室盗窃案;2013.1.12闫三强入室抢劫杀人案;2013.5.17牟增红等特大贩卖毒品案等一系列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为维护白水县的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勤学习,善思考,努力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

赵王军同志,多年来,他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在业务学习上,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结合刑侦工作实际,进行了刑事侦察、法律知识、计算机等业务的学习。每办一个案件都要进行剖析反思,总结得失,同时积极收集各办案单位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值得借鉴的好做法,虚心向领导和老同志讨经验学真功夫,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钻研,不断进取,勤奋上进的工作作风是自己成为一名业务骨干。

二、公正执法,无私奉献,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对执法者来说,首先要端正执法理念,树立公平公正的严格执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样才能谈到公正执法。赵王军同志,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格公正的执法理念,用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方向和衡量标准。200912月,白水县白港大厦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名云南籍煤矿工人因与当地卖手机一老板杜某发生争执,嫌疑人杜某纠集其同伙将其该工人打成重伤,由于受害者系外地民工,在当地无依无靠,嫌疑人家属及其亲朋好友就通过熟人拉关系、走后门请求从轻处理,并对受害者置之不理,致使受害者在医院无钱救治。赵王军同志前往医院多次了解受害者伤情,并拿出自己的钱来支付医疗费。经过,赵王军同志对嫌疑人及家属多次讲法律,讲政策,同时通过个人的救助行为感化了嫌疑人及其家属,受害者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同时嫌疑人也接受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201210月份以来,白水县西固镇、史官镇等地连续多次发生入室盗窃案件,此案引起我局高度重视,在侦破此案中以赵王军中队长为主的专案组,开展严密侦查,在抓获嫌疑人的同时,依法进行固定证据,严格按照办案程序进行,同时固定审讯视频,积极为失主追赃,并及时返还。此案的办理,赢得群众一致好评,得到领导充分肯定。

三、重证据,严程序,强办案

赵王军同志始终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始终贯穿于自己的工作之中,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他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及有关规定办事,他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照章办事。20101014日,白水县发生一起出租车被抢案,人车失踪,经过两天深入细致的调查,根据调查了解情况,赵王军同志建议立线侦查,严格办案程序,在获取诸多证据的同时严把证据关,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三部门联合颁布的“两个规定”严格侦办该案件,在侦办该案件中从证据关、程序关都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得到了检法两院的一致好评。近年来由他所办理的案件做到了无退查,无上访,无不诉。

四、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

赵王军同志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身为一名警察,赵王军同志始终把树立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他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具有突出的决策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在从警的经历中,他始终战斗在打击违法犯罪的第一线,他把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多年来,作为一名普通刑警时如此,担任中队长之后更是如此。他用自己的人格力量影响和带动其他刑警队员。目前,在他的影响下,勤学苦练基本功,全力打击违法犯罪,热情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比学赶帮超,工作气氛十分浓厚。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之心,严格执法,清正廉明,一心为民,为白水的刑侦事业争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