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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渭舟

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21 17:12

 

孟渭舟,男,汉族,中共党员,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共青团陕西省第十一届青联会委员。20027月,孟渭舟同志从西北政法学院考入临渭公安分局,开始了人生新的篇章,先后被安排在解放路派出所、法制大队等单位工作。从警10余年间,他先后多次受到表彰奖励: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嘉奖两次,多次被渭南市公安局评为优秀民警、优秀共产党员。他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比忠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恪守民警之德,力尽公仆之义,用一颗赤心、一腔公心、一份忠心、一片爱心擦亮了头上的警徽,用实际行动为自己的从警生涯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和孟渭舟同志一起共事的人都知道,他秉持“服务办案,服务决策”的理念,工作认真负责,审核案件一丝不苟。在办案单位遇到难题时,他总是靠前指导,与办案民警一起分析案情,直接参与办案,使每一件案件都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量罚适当。每遇民警咨询,他总能不厌其烦,分析案情、探讨法规、耐心讲解。

为适应当前犯罪种类增多,犯罪手段日益技术化、智能化、多样化给公安工作带来的冲击,孟渭舟同志在紧张的工作之余不忘给自己“充电”,加班加点也要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执法素养。他在办案中善于用脑、用心,思维慎密,对案件的悟性高。审核、解答、应诉案件时,他总能得心应手,迅速进入角色,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对待违法失足人员时,他践行人性化执法理念,以法警示人,以情感化人。今年5月,因多次吸毒被分局强制戒毒两年的张某,由于前夫被判刑关押在监,相依为命的儿子参加高考而身边无人照顾,导致情绪很不稳定。了解到此种情况后,孟渭舟同志立即安排原办案单位和法制大队民警对张某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召集专题会议研究张某的情况,本着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精神,经请示局领导后,特批张某请假出所照顾儿子高考,用人性化执法感化、矫治戒毒人员,使他们早日摆脱毒品,重获新生。

孟渭舟同志在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在生活中更是严于律己。他的办公室挂了这样一幅字:“规矩,方圆之重也,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规矩二字,既是他的座右铭,也是他为人处世的操守。正是这种从警信念的支撑,他抵制住了形形色色的诱惑。有次他的朋友为了一位亲戚劳教的案子,拿了一万块钱到其家里,被他断然回绝,连人带物拒之门外。君子之道安于贫,孟渭舟同志“福”来不受,“情”来不领,以自己的真诚、公道和清廉,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闯过了一道道“权力关”、“金钱关”,固守着一个人民警察应有的执业操守和道德底线。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孟渭舟同志用自己辛勤地努力、踏实地态度干出了成绩,赢得了认可,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党员的神圣使命感,展示了一名部门负责人的高度责任感,彰显了新时期法制民警严格公正、求真务实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