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军,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系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该同志2006年2月从部队转业进入韩城市公安局工作,先后在王峰派出所任社区民警、内勤民警。2010年3月调入新城派出所工作,先后任刑侦民警、治安民警。先后在2010年、2012年两年该被市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渭南市公安局评为优秀民警。
该同志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爱岗敬业,吃苦肯干,遵守纪律,廉洁奉公,调入新城派出所后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2010年至3月份至今先后主办刑事案件80余起,刑事拘留80人次,逮捕7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0余起,治安案件30余起,社区戒毒20余人,强戒8人,特别是2012年2月份在新城派出所发生的抢劫金店案件中,他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和犯罪嫌疑人,为快速及时破获该案发挥了重大作用,受到市局嘉奖一次。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增强执法规范化意识
吉建军同志自从部队转业进入公安系统工作以来,面对职级和地位的落差、角色和工作的转换,吉建军同志没有抱怨和懈怠,轻松卸掉部队取得的荣誉和光环,从公安队伍的一名新兵做起,在新的起点扬起了新的风帆,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奋发进取。特别是新的刑诉法颁布后,他能够及时将更新的内容打印成册,认真细致地进行学习,做到熟知、熟记在心,并认真地在工作实践中进行贯彻。今年以来,他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系统学习了《刑法》、《新刑事诉讼法》、《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记写学习笔记2万多字。
二、抓好思想政治,端正执法理念。
部队艰苦的条件和严明的纪律,练就了吉建军同志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雷厉风行、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他在严格执法办案的同时,坚持用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指导执法办案工作的方向、衡量执法工作的标准。 2013年,吉建军同志从刑侦组转入治安组后,仍要承担派出所部分刑事侦查和破案任务。但他从没有推脱,分配的任务都能积极认真去完成,先后办理了高小龙、薛伟峰抢夺案,王卫卫等人故意伤害案,赵庆顺伤害案,史英侠贩毒案,阮鹏飞盗窃案,阮楠、曹伟峰等人贩毒案,杨勇强奸案,薛高伟等人抢夺案。年内主办案件数量超过了所在单位平均数,且主办案件的优秀率达到了85%以上,无不合格案件。
三、积极探索、不断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用心想事、用智谋事、用力干事,是吉建军同志工作的座佑铭,他始终把这个座右铭牢记在心,作为党性和职责的要求。他常说“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是保护老百姓安全,是大民生、大事情,不能有丝毫的松劲”。基层派出所工作异常辛苦,常常会因为一起案件吃住在单位或辗转各地,加班熬夜更是家常便饭。工作的重担、生活的压力、警务的繁忙,都没能压垮他的精神意志,他依然保持着阳光、向上的态度,坚持不懈、殚精竭虑、充满能量,始终保持着一名公安民警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政治本色。2012年2月份在新城派出所发生的抢劫金店案件中,他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和犯罪嫌疑人,为快速及时破获该案发挥了重大作用,受到市局嘉奖一次。
四、忠诚廉洁清正,永葆共产党员本色。
吉建军同志从警以来,始终以《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六条警规等法律条规约束自己言行,时刻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对照自己举止,处处以立党廉洁、从警清正检查自己行为,在他办理的数百起案件和参与抓获处理的数百名违法犯罪嫌疑人中,其中不少人和事牵涉到他的亲戚朋友,许多人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他,希望能够网开一面,从轻处理,但都被他一一拒绝,他一直以严格、文明、公正的要求自己,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坚决不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真正做到了金钱面前不动摇,保持了共产党员廉洁本色。近两年来未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