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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锋

蒲城县公安局洛滨派出所教导员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21 17:12
 

 

王锋,男,现年34岁,1979123日出生,汉族,本科文化,中共党员,一级警司,现任蒲城县公安局洛滨派出所教导员兼法制员。该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公安业务,工作兢兢业业,作风严谨务实,成绩突出。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得全省优秀法制员、全市破案标兵、全市执法办案能手、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连年被县局评为先进个人、优秀政工干部。自兼任法制员以来,该同志尽职尽责,严格案件把关,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其主要事迹如下:

一、抓学习,坚持不懈,厚积薄发强素质。该同志能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并重。理论学习上,注重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和自我修养的完善,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权力观和地位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业务学习上,他针对自己兼任法制员的实际,利用公安网收集整理兄弟单位关于案卷评查、案件审核、网上办案的新做法、新标准,博采众家之长为全所民警执法办案提供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日常执法办案中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总要求,熟记熟用“三熟一精”,主动学习新刑事诉讼法的方方面面,客观面对其对公安执法带来的问题与挑战,迅速适应执法实践。同时利用工作之余,大量涉猎其他法律知识,如自学民商法,婚姻法等知识,拓展丰富知识视野,不断提高指导民警执法办案的本领。在今年省厅开展的全省法制员业务技能比赛中一路披荆斩棘,荣获了全省优秀法制员的光荣称号,为市公安局争了光、添了彩。公安工作再繁杂,该同志平时都要抽时间看书学习,白天没时间,晚上看,上班没时间,节假日看。一年来,其阅读书籍50余册,记学习笔记6万多字,撰写了20余篇的调研文章。从警以来,该同志始终从严要求自己,坚持做到了“在认认真真学习上要有新进步,在堂堂正正做人上要有新境界,在踏踏实实做事上要有新成效”。

二、尽职责,真抓实干,网上办案求规范。省公安厅出台《全省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文件以来,为积极推行网上办案,实现执法规范化,该同志勇挑重担,克难攻坚,在所长的大力支持下,带领全所民警努力实践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和高效化。一是硬件配备得到完善。由于单位经费紧张,他多方筹措资金对全所未配备电脑的民警全部配齐电脑(CPU:双核;内存:2G)和打印机,为实现人人网上办案提供了基础条件。二是案件录入力求准确。为了《全省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顺利运行,按照县局法制室的统一安排部署,该同志带领民警加班加点开展信息采集,在确保数量的基础上追求信息的高质量,在完成现发案件信息录入的同时,对2010年以来办理的所有刑事和行政案件进行录入,这样不仅保证了案件的录入,还让民警熟悉了网上办案操作流程,及时发现了操作和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教育培训内容丰富。为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平,该同志带领民警先后到澄城县尧头派出所、阎良区胜利路派出所实地参观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在执法规范化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坚持每周四的集中学习和疑难案件定期研究制度,保证学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全面提升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充分利用本所办理的现案开展案件互相评查,点出好的方面,发现存在的不足,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在上级公安机关多次组织的执法考试及各类学法、执法比赛中,其所在派出所的民警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一年来,全所更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更无一名民警因执法过错受到处分。洛滨派出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正一年一个台阶,稳步实施,扎实推进。

三、爱岗位,恪尽职守,夯实责任谋发展。作为一名民警,资历有深浅,文化有高低,能力有强弱,方法有好坏,客观上存在差距,但办事效率的高低,工作的实绩,关键取决于民警自身工作的责任心、事业心的强弱。由于认识明确,该同志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总以百分之百的责任心把手头的工作做到最好。

坚持原则,客观评查案卷。该同志2010年兼任法制员以来,共审阅案卷卷宗207卷,对其中189卷进行了点评,并对发现的6大类18小类执法问题在会上予以说明。既使全所办案民警能汲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又使执法监督发挥了最大的效能,全所每名办案民警都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办好案,成好卷,防止会上曝光点评。中央政法委开展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启动以来,该同志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加班加点,牺牲休息时间,对2起跨度几年的信访案件进行了评查,并逐一按照执法指导思想、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社会效果等几方面纂写了评查结论,从而使申会玲故意伤害案、张西莲与李银胜纠纷案得到彻底息诉罢访。

严格审核,把好案卷质量。该同志审核中坚持对那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坚决予以退查,并列出补查提纲督促办案民警及时进行补查,在案件审核中绝不看面子、讲人情。对不符合规定的案件材料提出整改要求30余次,无一例被上级机关或其他监督机关定为错案,也无一例出现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同时根据实际又能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在侦办的鱼智民、昌军胜等人系列盗窃案件中,该同志和办案民警一块起早贪黑侦查取证,一起披星戴月审阅案卷,确保了这一市局督办案件及时顺利诉讼。

行动迅速,搞好专项工作。公安部清理取保候审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该同志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认真梳理统计本单位涉及的所有案件及犯罪嫌疑人,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拿出具体时间表,分门别类依法处理遗留问题,做到了“四个”坚决(该解除取保的坚决解除,应起诉的嫌疑人坚决起诉,需退还保证金的坚决退还,应没收保证金的坚决没收,实现了案件个个有落实,人人有结果,有力保证了本单位在清理取保候审的专项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为全局在上级公安机关的专项检查中争得了荣誉。

热情服务,当好法律参谋。2013年以来,该同志参与疑难案件研究17余次,为民警解答办案中疑难问题100余条,为辖区群众提供其他法律帮助40余次。现在几乎每天都有民警和群众通过电话咨询执法和生活中的问题,该同志能始终做到不厌其烦,对每个人的问题都能认真思考,毫无保留地进行解答。

四、倡廉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典范。在平时工作生活中,该同志能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从政准则,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心静、身正;能认真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讲民主,求团结,诚恳待人,和单位同事及周围群众真诚友好相处;能遵守各项纪律,做到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能把工作横向比,生活纵向比,把苦事干在前面,好事留在后面;能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保持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能认真、坦率地对待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踏踏实实工作,清清白白做人。作为本单位案件审核把关的负责者,法制员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有充分的发言权。在平时的工作中,经常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家属直接或间接找该同志以请吃饭、送礼金等方式要求其办人情案、关系案,均遭到其严词拒绝,充分体现了其在是非善恶面前能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案。这样优良的作风得到了各级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总之,作为一名兼职法制员,王锋同志能努力提高自身业务,不辱使命,规范审核,严格执法,以高度的责任心搞好本所法制工作,取得了一流业绩。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的领导,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爱岗敬业,以满腔的工作热忱奉献于崇高的公安事业,让共和国的警徽更加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