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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锋

华阴市公安局桃下派出所民警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21 17:12
 

王锋,男,1977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89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北社派出所、罗夫派出所工作,现任华阴市公安局桃下派出所副所长。

从警十五个春秋,现年35岁的王锋,一直摸爬滚打在条件艰苦的公安最基层。他十几年如一日的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爱岗敬业、以所为家、埋头苦干、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王锋同志不论是作为一名普通的民警,还是担任基层所队领导,始终都能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都能严格、高标准的要求自己,扎扎实实地干好每一件工作。近年来,他始终以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和人民利益安全为目标,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主线,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2005年被渭南市公安局授予个人嘉奖一次,2008年被渭南市公安局评为优秀警务室民警,2011年被渭南市公安局评为优秀民警,2012年被评为华阴市第二届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及“优秀公务员”。

一、“密切警民关系”是做好社区警务防范工作的基础

   扎根社区,把自己溶于社区居民之中,“走千家、入万户”,把为人民服务做到实处,他向辖区居民公布了自己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拉进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辖区的群众遇到有吸毒、盗窃嫌疑的各类信息都第一个告诉的就是王锋。自2007年他担任桃下社区民警以来,扎根社区,心系群众,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带着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和使命,用真情暖民心、忠诚保平安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社区民警岗位上,全力维护社区安全,热情为社区群众服务,尽职尽责,主动工作,无私奉献,赢得了社区群众的拥戴和信赖。几年来,社区内可防性案件逐年下降,自担任社区民警6年来,他牢固树立“群众安全无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心系社区群众,时刻把居民的安全挂在心上,把群众的利益挂在心上,从琐事、小事、寻常事做起,热情为群众服务。如:上营村的汪某妹妹有精神病,妹夫因病去世,侄子已经十几岁了,至今没有户口,多次到相关部门补办未果,王锋在走访中得知这一情况,积极同所户籍员和局户政科相关领导沟通给汪某的侄子补办了户口,得到了上营村群众一致认可。2012年下营村发生了了几起盗窃案,有群众就给王锋打电话反映村上有几名吸毒人员嫌疑很大,王锋立即带领所民警将几名吸毒人员抓获,破获了几起盗窃案件,得到了下营村群众的一致好评。20135月新坊村和周边几个村,发了几起入室盗窃案,王锋立即入村同辅警等人研究分析发现嫌疑人并同辅警等人赶到华县将犯罪嫌疑人徐辉等人抓获。他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因此群众打心里愿意协助王锋做好辖区的治安防范工作,正因为有人民群众的协助,弥补了警力的不足,使这个上万人的辖区,治安

环境明显好转,群众生活安居乐。

二、“以打促防”是做好社区警务防范工作的根本。

200710月,王锋调任桃下派出所后,在局党委和所领导的领导下面对复杂的治安形势,他坚定信心,立足本职,根据桃下辖区治安状况,他带领民警先后打掉杨浩持刀系列抢劫案;赵磊、古新等四人持刀抢劫案;卢青青等四人抢劫案等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桃下派出所工作的六年中先后主办刑事案件35起,逮捕38人,追逃19人;主办理治安案件42起,强制隔离戒毒23人,社区戒毒32人,行政拘留59人,为净化桃下辖区环境做出了贡献,得到了辖区企事业单位领导及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创新举措”是做好社区警务防范工作的途径。

为了构筑平安社区,为社区村民一个平安和谐的治安环境,朱伯勤认真分析研究辖区内治安现状,努力在基础防范上下功夫。在建立健全治保组织,适时开展平安宣传的同时,积极进行管理创新,在社区内着力构建防控网。通过警民共建,辖区内的治安面貌焕然一新,可防性案件稳中有降,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