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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建

富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21 16:12

  

王小建,男,现年35岁,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程度,一级警司警衔。2002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为富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王小建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能够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与局党委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上恪尽职守,锐意进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勤于思考、刻苦勤奋、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在经侦大队工作以来,先后参与侦办了“7.06”渭南尤湖塔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7.16”潼关回收公司等虚开可抵扣税款发票案、“3.03”制造、出售伪造的发票案和罗中华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抓获了大量的经济案件犯罪分子,有力打击了犯罪,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受到局党委和领导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他凭借着超强的侦查意识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曾连续三年被评为县局先进个人,被市公安局连年评为打击卷烟先进个人,2011年度市公安局创佳评差先进个人,“天网”专项行动中被省公安厅评为打击银行卡犯罪先进个人,分别荣获嘉奖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20138月被陕西省人民政府评为2012年度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先进个人。

一、迎难而上,勇挑破案重担。

“打假”专项行动是公安部继去年“破案会战”之后,将专项行动升级的又一重大决策,是全国经侦部门乃至全国公安机关的一项中心工作,是公安机关向关乎民生经济犯罪发起全面攻势最猛烈的一次。富平地区和全国各地一样,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领域犯罪的势头明显,严重影响了县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作为经侦民警的一员,王小建同志对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义不容辞,他凭着对党的事业和人名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投入到这场声势浩大的战役中,身先士卒,主动请战,同广大民警肩并肩战斗在第一线,先后参与侦破了杜增羊、王安静等系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贺忠伟、程严军等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王西安挪用资金案以及张平特大挪用金案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这一份份优秀成绩的背后,无不倾注着王小建同志的辛勤与汗水。

在杜增羊、王安静等系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侦办过程中,王小建同志作为主办案民警,他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秉承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谊和对经侦工作的执着追求,踩点、抓捕、审讯、起诉等各个环节,他都亲力亲为,他的办公室总是最后一个熄灯,专案行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没有回过一次家,吃住都在办案点,带领侦查人员先后调阅相关资料,驱车千里收集整理证据材料百余份,为案件的顺利侦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不到20余天的时间里完成里嫌疑人的报捕工作。在后续的侦查过程中,王小建同志又始终与战友们一道,顶烈日、冒风雨,上铜川,下陕南,组织专案组成员扎实细致地开展抓捕审讯,调查取证,抽样鉴定等各项繁杂琐碎的工作,使整个案件始终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截止今年8月底,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他和战友们的精诚协作下,一举摧毁了富平系列生产销售毒豆芽的黑窝点。目前涉案的六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起诉阶段。

二、恪尽职守,责任重如山。

2012年,走上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岗位的王小建同志,面对近年来经济犯罪的严峻挑战,迎难而上,刻苦钻研,多谋善断,顽强拼搏。面对狡猾多变的犯罪分子,他总是善于在千头万绪中抓住决定性的环节,判明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无论是担任大队领导还是侦查民警,他总是以身作则,苦活、累活或者繁琐复杂的工作带头干,他深知自己身上责任的重大,也正是因为这份肩负的责任,他常常不得不舍小家,为大家。今年,王小建同志侦办了一起案值高达800余万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由于税费的大量流失,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但这起案件牵扯人员多、案情复杂,犯罪嫌疑人多用邮寄或QQ邮箱为媒介进行违法活动,犯罪手段诡秘狡猾,案件侦破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一边是得来不易的重要破案线索,一边是家中幼小的孩子无人照看,王小建同志再一次选择了工作,他只能将孩子放在托管班,做了简单安置,就随战友一起赴西安铜川,辗转河北等地,在当地经侦、税务、工商等部门的紧密配合下,顺藤摸瓜,经过大量细致而艰辛的调查取证工作,历时100天,终于全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确凿证据,为案件的成功破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警10年以来,王小建同志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当人们沐浴着明媚的阳光休闲娱乐,共享天伦之乐时,他却默默无闻地战斗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了人民和国家的利益,他无怨无悔的选择着自己深爱的侦查工作。

三、攻坚克难,群众利益无小事。

富平县造纸厂作为本县的国有企业,在七、八十年代曾一度效益极佳,盛极一时,但进入二十世纪以后,由于各种原因,企业效益一跌千丈,直至破产,原企业大批职工处于失业状态。“屋漏偏逢顶头风”,就在企业及职工处境陷入极度困顿的情况下,时任县造纸厂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张某,利欲熏心,利用职务之便,从20114月以来,先后多次挪用单位资金甚至该厂清偿资金数百万元之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批转公安机关侦办此案件,王小建同志主动请缨,在侦办这起案件时,他始终怀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及对犯罪分子的痛恨之情,进行了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他通过先后10余次到县造纸厂,查阅有关账项、走访知情人、询问当事人。起先一赵姓知情人并不配合,王小建同志并不气馁,一次又一次地登门拜访,与赵某聊家长里短,讲法律政策,讲造纸厂的辉煌与落魄,并真情地讲述了下岗工人的困难与艰辛,指出犯罪嫌疑人所侵害的正是这些下岗工人的统筹款、养老金呀!为了早日做好赵某的思想工作,在一次拜访时,他还帮助赵某修好了漏水的水龙头。

赵某最终被王小建同志的真情与敬业精神深深打动了,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由于赵某的积极配合,给公安机关侦破此案提供了关健证据,打开了案件缺口,并顺藤摸瓜,最终掌握了张某全部犯罪事实与证据,使涉嫌挪用造纸厂资金的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为广大下岗工人追回了损失。这些工人从此记住了王小建同志的名字。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岁月蹉跎,更见卫士忠诚,王小建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安民警,能够不断学习,勇于探索,凭借其扎实的基础工作,发扬了经侦民警不怕苦、不怕累,肯打硬仗,敢打硬仗,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在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专项行动中取得了巨大成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真正人民警察的誓言,这也是他—-王小建,一名人民警察朴实无华的无悔追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必将一如既往,认真完成党和人民交付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