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 归档专栏 / 渭南公安十个十佳评选 / 十佳警务室民警 / 正文

胡立志

大荔县公安局高明派出所民警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21 17:12
 

胡立志,男,年龄33岁,中共党员,本科文化,三级警司,现任大荔县公安局高明派出所民警。

胡立志同志自2008年参加工作以来,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2013年工作期间,坚持学习政治业务知识,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扎实搞好本职工作,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作风扎实,坚决执行上级政策,服务人民群众,尽自己最大努力为辖区治安稳定,社会和谐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胡立志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成绩显著2009年被大荔县公安局评为“优秀责任区民警”,2010年被大荔县公安局评为“优秀责任区民警”,2011年被大荔县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2年被大荔县公安局评为“目标责任考核先进个人”。

一、坚守岗位,走访群众,掌握社情民意

胡立志所管辖的高明镇共有22个行政村95个村民小组,居民26096人,5年来,他坚持把责任区治安管理和基础工作当做自己最神圣的事业,把辖区当作自己的家。不论寒冬酷暑,不管白天黑夜,经常走村串户。深入村组,深入群众,熟悉人口,熟悉社情,熟悉辖区治安情况。组织带领各个村子警务室和村民抓好治安防范、调解纠纷和重点人口管理等工作。特别在开展 “一村一警”入户走访活动中,他坚持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到群众家中,到田间地头,访民情、察民意、听民声、解民忧。深入排查各种矛盾纠纷,了解村上治安情况和群众疾苦。对各村大事小事都操心,家家户户都想到。为维护农村治安整天奔忙,为创建平安和谐辛勤努力,为服务群众和农村经济建设默默奉献。那怕是婆媳不和、妯娌矛盾、夫妻闹事,他都要管。真像春风细雨,滋润万物,努力把公安工作,把群众工作做到“家”。

二、积极履行,做好治安管理基础工作
   
在大荔县高明地区,破案追逃,打击犯罪,这一刑警本色在社区民警胡立志身上,也体现得淋漓尽致,众人皆知。特别在前几年开展的“打盗抢、保民安”、“平安战役”和“秦安”行动中。胡立志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熟悉社情,广交朋友,依靠和发动群众摸排案件线索。先后参与破获了不少案件,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栽在他的手里,被誉为犯罪分子的克星。

胡立志同志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他的工作成果离不开学习上的进步,思想上的提高,更离不开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他凭着一颗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心和对公安事业的无比热爱,认真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他严格要求自己,不怕吃苦,工作中兢兢业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同志,服从领导,他善于做群众工作,解决邻里纠纷,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和大家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