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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少辉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潼高交大队民警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02 12:12

 

冀少辉,男,汉族,生于1980 月,陕西大荔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现为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潼高交大队治安科民警。

该同志19988月参加公安工作,在大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城区中队等部门工作;20085月调入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潼高交大队,先后在事故科、特勤中队、治安科等部门工作。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赢得了各级领导、同志们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注重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党在新时期新阶段的先进理论、先进思想,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在大是大非面前政治坚定,头脑清醒,行动坚决,始终保持同党中央、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的高度一致。工作中,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学到的理论知识、交通管理业务知识同从事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从一点一滴做起,虚心向各位领导、同事和老民警学习,逐渐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实践经验,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执法办案能力显著提高。在大队,该同志在各个工作岗位上能够胜任工作,独当一面。

二、立足本职,服务人民。

多年来,该同志立足本职工作,多次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把百姓的利益时刻放在心中,在工作中多次排忧解难,救死扶伤,树立了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

三、积极肯干,敬业奉献。工作中,该同志就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在任务和困难面前总是冲锋陷阵,不分昼夜连续工作,几乎放弃了所有的节假日,从不叫苦叫累,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着全科其他民警。在处理事故中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划分事故责任准确无误,从未引起事故当事人的复议和不满。近年来他共处理交通事故300余起,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没有引起事故双方的复议或投诉。

四、秉公执法,严于律已。该同志处处以工作为重,无私奉献,舍小家保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由于经常忙于工作,家务重担交给妻子承担,像这样的情况,一年不知有多少次。在他的心目中,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从来不因家庭琐事而分心。同时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执行公安机关各项纪律规定,严于律己,廉洁从警,从不接受违法行为当事人、事故方的宴请和送礼,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十多年来,冀少辉同志凭着对公安事业的无比真诚和对人民群众无比热爱,竭心尽力忘我工作,始终视党的事业重于一切,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他那勤奋敬业的工作态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同事们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