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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媛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蒲高交大队民警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21 17:12
 

商媛,女,汉族,1983628日出生,20037月毕业于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同年参加公安工作,一级警司。20064月任阎禹交警大队治安秩序科内勤,20127月,任阎禹交警大队治安秩序科副科长。

从警以来,她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她默默地战斗在交通管理工作的最前沿,多次被支队、大队评为先进个人,优秀民警,优秀公务员。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7年来,她用自己满腔的热情和辛勤的汗水谱写着一曲新时代女性的青春之歌、奉献之歌。勤学敏思练真功,从200312月参警以来,商媛同志先后担任路面一线执勤民警、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内勤,现任治安秩序科副科长。公安机关内勤工作既辛苦又不为外人知晓,是一份清贫、繁琐的工作,日常工作头绪多、具体事情多、加班加点多。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她始终如一,严谨求实,勤奋刻苦,兢兢业业,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一名交警,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普遍好评。

一、政治坚定业务精通

商媛同志在06年至12年这6年期间,负责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和治安秩序科内勤工作。127月至今负责法制审核工作。面对工作,她深知打铁还须自身硬,坚持与时俱进,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虽然高速交警业务相对单一,可她更是严格要求自己,在平时工作中,一有时间就扎进书堆,钻研法律法规、公安心理学等一切与业务相关的学问,并且她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运用于交通管理过程中。在支队20133月的开展的法制业务培训工作中,该同志办理的一般程序交通违法案件,因法律条文引用适当和运用法规精准,书写规范受到支队领导的好评。

二、勤奋执着能力突出

商媛同志在06年至12年这6年期间,负责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和治安秩序科内勤工作。她在工作之余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从事法制工作半年来以来,共审核事故案卷50余起,一般行政案件30余起,积极协助大队制定了《阎禹交警大队关于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等重大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恶劣天气下的处置预案》等制定,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创建一个和谐、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三、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商媛同志担任违法处理窗口民警期间,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对待蛮横的群众,耐心地搞好解释和处罚工作。很多前来处理交通违法的驾驶员都感到“委屈”和“受气”,而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就成了“出气筒”和“受气包”。对此,她总是竭力稳定来人情绪,千方百计化解矛盾,理顺群众的抱怨情绪,使群众充分理解交管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接受交通违法处理。在交通违法处理工作中,她坚持做到及时送达、准确无误。由于违法超速是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是大队加强对路面的监控的重点,每天要寄出的《交通违法通知书》均在200多封并且要按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在邮寄前还要经过整理、校对和打印等多个繁锁工序,她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保证每一宗违法都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寄出。对于每一宗申诉,商媛同志总是先耐心地听来人把情况讲清,听他们申辩和讲理由,然后才向来人讲清违法可能产生的后果,讲法律法规的规定,使违章者真心接受处罚。

200910月商媛的父亲因患尿毒症重病住院需要换肾,同事们知道商媛家里的情况后,都提出让她向大队请假到医院陪父亲几天,但是她谢绝了,她说不能把自己生活中的情绪带到工作中来,要保持最好的工作状态。商媛说“说实话我心里很矛盾,父亲病重,我作为女儿,却没有陪伴在父亲身边,这是不孝。我的同事们无论碰到多大困难都坚守在岗位上,有的同事连老婆生孩子时,都没离开岗位半步。我身穿着这身警服,我是一名人民警察,就意味着自己的肩上担负着一份责任。”商媛同志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贯穿于自己的一言一行,她常常警省自己:“作为一名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丝毫偏差都会影响警察形象。必须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树立警察的良好形象。”

岁月无迹,青春有痕。商媛同志怀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挚爱,在交通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倾尽心血,无私奉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警徽增添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