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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高军

大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21 17:12
 

党高军,男,19703月出生,中共党员,19987月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督,现任大荔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巡查管理班班长。

从警以来,该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警为公、执政为民,积极投身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吃大苦、耐大劳,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以实际行动展示了新时期交通警察的良好形象,曾多次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个人和执法标兵。

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级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严格作风,把提高个人修养与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自己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精神源泉,用理性之美,平和之心,文明之善,规范之举指导自己一言一行,指引自己励志前行,不懈奋斗。

学习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选择学习重点,有针对性地系统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精益求精、学以致用,同时,认真钻研不同违法类型,不同案件的取证方式,询问要点和讯问技巧,归纳总结出《识别假牌假证三大技巧》,《酒后驾驶调查取证五项步逐》等实践体会和工作要点,并根据发展的形式和变化的形态,注重新思维、新观念的探索与建立,不断适应和丰富新的历史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的特点和模式,把破解交通管理难点、打破交通管理瓶颈作为自己的学习课程和研究方向,力求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经验、得到突破。

工作上,用先进典型激励自己,用模范事迹鞭策自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把办公桌搬到马路上,把事业定格在马路上,无论工作再忙,事情再多,群众求助量再大,都能毫无怨言,一心一意去做,一件一件去帮,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历次重大勤务保障和春运、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客运车辆及校车安全整治,大货车危险驾驶行为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中,能带领全班民警善打硬仗、敢打硬仗,每次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数量都位列中队之首,对降低事故、消除隐患、确保平安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尤其在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过程中,对城区路段那些借此谋生的下岗工人、困难群众,党高军坚持“思想上拉一把,生活上帮一把,工作上扶一把”的作法,带领全班民警组成帮教小组,通过熟人介绍、同事活动、朋友帮忙等方式,陆续为他们找到替人拉活、货物装卸、单位门卫等岗位,解决了后顾之忧,使困扰各级领导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执法上,党高军从创新管理机制,实行人性化服务入手,率先叫响“树立新理念,转变旧观念,促进规范化”口号,带领全班以《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为标准,从规范用语、规范手势、规范告知、规范敬礼、规范装备使用及法律条款适用、法律文书填写、罚缴分离实施等环节和细节做起,规范路面民警的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了执勤执法的随意性,被其他中队推广和使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6月初,县城屈家村一位张姓村民驾驶新买的轿车送儿子参加高考,因闯红灯被党高军拦下,张某下车后,声称特殊情况未携带驾驶证,希望理解并要放行。党高军了解情况后,先告知其未带证件硬性闯红灯的危害性,后用警用摩托车一路警灯送其儿子进考场,再到依法开出罚单,环环相扣,当事人心服口服。事后,张某拿着两百元罚单,感慨的说:“交警人性化执法,我甘愿受罚”。

廉洁上,党高军虽然工资微薄,家庭负担沉重,但他从未因此在工作中“灵活”一点,牢记父辈“人穷志不穷,干净做人,踏实做事”的教诲,坚持廉洁从警,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今年9月的一天,党高军在执勤时,发现一辆未悬挂牌照的五菱面包车,拦停后经检查,该车无任何手续,依法扣留车辆后,车主托朋友向党高军传话,只要放车就给五千元,党高军不为所动,断然拒绝,后经查实,该车为被盗抢车辆,当这辆车正式交给西安市雁塔区的原车主韩某时,韩某激动万分,特意赠送锦旗以示感谢。

作风上,党高军注重细节养成,秉持严谨细致的作风观念,能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用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民警,从未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参加公安工作十五年,党高军热爱本职,珍惜岗位,甘于平凡,坚于执着,乐于奉献,恪守职业道德,用行动证明了“人民交警为人民”的忠实诺言,充分体现了一名普通交通民警牢记宗旨,坦荡无私的高尚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