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婕,女,现年33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任交警大队政办科内勤民警,先后多次被支队、市局、大队评为“先进工作者”、“交通管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013年以来,刘婕同志能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中、省纪委二次、市纪委三次全会的相关内容,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扎实工作,确保政办科工作井然有序,同时认真协调处理好与各科所队的业务关系,使政办科真正成为领导的参谋助手和全队工作的大脑中枢。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的讲话及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有关学习材料,记写政治学习笔记1.8万字,撰写心得体会3篇,使自己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思想得到进一步升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更加牢固树立在心中。同时,利用周一例会和业余时间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办法》及《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人民警察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扎实工作,政办工作井然有序。
政办科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是全大队工作的大脑中枢,作为政办科内勤,刘婕同志在生活上能严以律己,清政廉洁,她把“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上下功夫。在工作中,她坚持早上班、晚下班,少说空话,多干实事,时时处处起到了模范表率作用。在个人生活作风上,面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形形色色消极现象,她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清正廉洁,淡泊名利,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她坚持原则,是非分明,做到严格执法不走样,服务热情无亲疏。她始终能充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协调处理好与基层科所队的业务关系,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座谈交流,收集信息,独挡一面,经常做到能想到的提前想到,能办到的提前办到,能帮办的马上帮办,决不袖手旁观,为基层科队提供优质服务,把自身的正能量发挥得淋漓尽致。特别是在2012年迎接支队中队正规化建设时,刘婕同志能善于思考,出谋划策,先后为各执勤科队理出迎检思路、提供资料、深化迎检步骤,帮助完善资料,使新城、金城、龙门中队的正规化建设得到验收,受到大队、中队领导的一致好评。
三、遵纪守法,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不贪不占,不卡不要,认真工作,是刘婕同志一贯的人生格言。近期以来,结合市局作风整顿活动,她认真学习,认真整改,从自己点滴对照大队专项整改活动的重点,一一仔细改正,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刘婕同志能够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工作上廉洁自律,严格按照党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严格遵守“五条禁令”,正确对待肩负的任务和使命,摆正自身位置,埋头苦干工作,任劳任怨做贡献,时时处处自重、自警、自省,团结科所队,紧跟领导步伐,形成步调一致,为交通管理事业的建设发展出力流汗。
此外,作为政办科内勤,工作事务繁杂、头绪多。但是刘婕同志能认真对待、摆正自己的位置,及时收发各类文件,上传下达上级的各类指令,特别是档案室管理井然有序,连续6年被评为省一级档案室。刘婕同志默默无闻地为全体民警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是领导和同志值得信任的一个好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