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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锋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21 17:12
 

 

王亚锋,男,1969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白水县人。19887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白水、大荔、临渭县(区)交警大队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历任交通秩序管理股股长、事故科科长、交警支队事故预防与处理处副处长、法制处处长、秩序处处长等职,201210月任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迄今。由于成绩突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交通管理业务标兵11次,优秀人民警察、优秀工作者等荣誉30次。

一抓学习,以思想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王亚锋同志始终坚持学习不放松,着力提升政治素养、业务素质。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着重加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贯彻,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和交警支队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牢固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为民的群众观,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立足本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坚持业务学习,不断增强业务能力。王亚锋同志以锻炼提高自身工作能力为目标,坚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专家学,积极寻求新形势下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领导艺术水平。在工作中,王亚锋同志注重从全局上思考和把握问题,善于统筹各方关系、汇聚全警力量突破公安交管工作难题,推动全市公安交管工作健康发展。

二抓亮点,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近年来特别是近年来以来,王亚锋同志注重抓关键、抓大事,围绕分管的交通秩序管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等工作,恪尽职守,竭忠尽智,积极主动地攻难点、创亮点,推动分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交通秩序管理成效明显。他先后组织开展了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整治、校车安全整治、交通安全大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整治等20余次的专项整治行动,查纠客货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21748起,货车野蛮驾驶行为17048起,严重涉牌涉证行为4389起,依法查扣违法客货运车辆165辆,顶格处理276人,确保了全市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二是简政放权赢得民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记录处理不便的问题,他在深入调研、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推行交通违法“一站式”处理业务,使群众在全市任何一个交警大队均可处理车辆被电子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方便了群众,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三是治理公路“三乱”成效凸出。针对群众诟病的公路“顽疾”,他在深入研读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亲自制定并强力推行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路面执勤执法工作的七项规定》,架设起了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线,使公路“三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市交警系统公路“三乱”问题连续5个月实现零投诉。四是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他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抓手,实施“严禁区、严控区、疏导区”分级的中心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模式,带领全体民警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投入到创建工作之中,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施划、刷新道路标线8.3万延长米,对市区所有交通信号灯和隔离护栏进行了擦拭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标志醒目、标线清晰、主干道安全设施基本完好;规范了停车泊位,在“严禁区”路段道沿石上喷涂黄色禁停标线36千米,安装文明城市交通管理公示牌32块、停车场(点)标志牌141块,施划停车泊位3574个,城区道路临时停车位新增加了1000多个;组织开展了7次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查扣违法工程车367辆,顶格处理215人,对188名驾驶人记满12分,对183名违法驾驶人的驾驶证予以降级处理。在渭南市区开展了为期20天的停车秩序整治攻坚战,从严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拖移违停车辆532台,填发违法停车告知书782份,劝导驶离1024辆。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城区道路交通面貌焕然一新,支队创建工作在全市创建评比中两夺红牌。

三抓自身,以严格的自律维护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工作以来,王亚锋同志始终本着对组织、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于律己、廉洁从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保持坚强的党性和良好的作风。工作中模范遵守、带头执行认真执行各项“禁令”、“警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交通违法处理等重大问题上,坚持按原则办事,不掺杂任何私情,不从中谋取私利,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生活上从严要求,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严格按规定公出、下乡,工作往来坚持从廉从简、办事公道、不谋私利,崇尚俭朴、反对奢靡在社会交往中,慎所好、慎交友,八小时之外从不涉足娱乐场所,自觉维护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