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远,男,1968年10月25日出生,三级警督,1987年7月2日参加工作,现任潼关县交警大队秦东中队副中队长。2005年至2007年连续被评为市级优秀民警,2010-2012年被评为全县路面执勤岗位执法标兵。2008年至2012年连续被评为县级优秀民警。
从警20多年来,他在自己的交警工作中始终将“对工作的责任心,对业务的钻研之心,对群众的服务之心”作为日常工作的准则。以执着的信念,忘我的精神带领中队民警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身为一名负责中队路面勤务的中队领导,王明远以身作则,在指导加大对重点违法行为常态化管理力度的同时带头做到树形象强执法。在秦东省际安全检查站带领民警在文明管理、规范管理、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上下功夫,施行“柔”性执法,使群众即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有体会到交通管理的人性化关怀。
王明远以娴熟的业务能力是公安交警开展执法工作的前提条件,而会做群众工作是执法的重要保障,他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的同时自己纠违数也是名列前茅的。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他坚持从群众来、到群众去,时常营造一种现场教育的良好氛围。让违法当事人和围观群众清楚,交警的执法是出于对当事人及其他交通参与人的安全畅通为目的,是出于全体交通参与人权利的一种关爱、一种服务。针对在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会经常性的遇到当事人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掩饰、抵赖、有时甚至故意刁难,不配合当场处理的情况,王明远把提高自己的语言艺术能力作为执法工作的前提,主动了解违法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能力,通过沟通做好群众工作。多年来,王明远同志在工作中未发生一起因执法程序或执法态度等引起的投诉,成为周围同志文明执法的标杆。
于此同时,他在一警多能,打击路面犯罪方面也取得优异成绩。近两年来,查获被盗电动自行车两辆,摩托车一辆。并抓获实施抢夺驾驶员等犯罪嫌疑人三人,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王明远的工作经验得到了推广,其所带领中队的工作成绩受到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赞扬,在交通管理这一平凡的岗位中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