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 归档专栏 / 渭南公安十个十佳评选 / 十佳交通管理标兵 / 正文

王军

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杏林中队中队长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21 17:12
 

王军,男,汉族,1979年生,中共党员,陕西华县人,1999年参加公安交警工作,现任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杏林巡逻民警中队中队长职务,二级警司警衔。

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王军同志就一直战斗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第一线,先后在交管科、监控中心、柳枝中队、杏林中队工作。无论在何种岗位,他都能自觉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公安工作宗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心系群众,无私奉献,不分寒冬酷暑,始终战斗在岗位的第一线,他忠实履行一名警察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辉煌的业绩。近几年,连续被县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员。

从担任杏林公路巡逻民警中队中队长职务的那一刻起,王军就暗下决心书,不干好决不罢休。正是这个信念,支撑着他在这个岗位上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交管工作任务。他常常警省自己:“做为一名公安民警,是代表党和人民执法,在执法过程中的丝毫偏差都会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我们必须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面对工作,他深知打铁还须自身硬,虽然从事交警工作多年,熟悉业务,但他不满足于现有的业务知识,仍坚持学习,与进俱进,不断强化自身业务知识。人们都说交警是一个城市的门面,也是城市文明的使者,交警的执法与管理工作,体现着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也代表着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王军同志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时刻不忘提高自身素质,他结合杏林中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民警学习年度培训计划,坚持周一列会学习讲评制度,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解决,好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推广,并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贯穿于自己的一言一行,以身作则,为中队民警做好表率。

杏林公路巡逻民警中队管辖着长27公里的310国道,该路段车流量大,道路周边村镇密集,弯道、交叉路口多,作为中队负责人,王军同志深深感到了压力与挑战,为了更快了解辖区的道路交通状况和交通管理工作实际,他多次深入辖区开展调研。哪里有弯道,哪里存在安全隐患,哪里易发生交通拥堵,哪里村庄、厂区的密集,他都一一记在心里。一方面向大队做汇报,取得大队领导的支持,向县安监部门争取治理安全隐患的办法和措施。另一方面,根据道路交通的特点,在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安排警力进行安保和疏导,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增加警力,加大巡逻力度,有效杜绝和减少了交通拥堵和事故的发生。去年冬天一的一个凌晨,当王民警中队民警在310国道赤水段巡逻时,一名驾驶员急匆匆地跑过来气喘吁吁地说:“交警同志,赶紧帮帮我吧,我的车滑到路边,马上就陷到路边的沟里了,要是出了意外,车上的货可就惨了”。顺着驾驶员手指的方向,借着车灯,王军隐约看到前方一辆大货车斜在路边,他急忙和驾驶员一起跑过去。原来,由于气温低,路面结冰了,这名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跟车太近,一个急刹车,车辆90度大转弯,车头一下子甩到了路边沟沿上,十分危险。王军迅速叫来其他民警,帮驾驶员把车倒到安全地带,告诉他冰雪行车注意事项,并要求他打开双闪灯,保持100米以上车距,慎用错车。随后,他用车护送大货车驶出这一危险路段。就在临别时,货车司突然把车停了下来,走到王军身边,惭愧地说:“我原来经常路这条路,对交警管得太严一直有点偏见,这回我明白了,出门在外,行车安全还是靠你们交警。交警同志,真诚地感谢你们!”

去年四月份,正在路面巡逻的王军看见一辆拉运砖块的低速载货汽车迎面驶来,摞的不低的砖块上面还坐着一个妇女,看到这一严重违法行为,他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驾驶人一边停车,一边让车上的妇女下车,走到车前的王军向驾驶人行了一个标准的敬礼,说:“同志,您的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请接受教育处罚。”驾驶人一边掏证件,一边叫车的妇女下车,看到车上的人不下来,王军又向她敬了一个礼,说:“嫂子,请下车,坐在上面很危险啊!”可车上的人就是不下来,脸扭向一边不理睬他,王军一边让她下来,一边去帮扶她下车,可车上的人却说,“我要跟车去卸砖,你不让我坐车上,我坐哪?难不成让我坐出租车?我有钱坐出租车,还下这苦干啥?”说着还顺手拿起砖块往王军身边的地上扔,看到这种情景,好心的围观群众都一起劝说,这时,王军说:“嫂子,你说你的砖往哪送,我把你送到地方,你看行不?”看着王军真诚的面孔和温暖的话语,大嫂不好意思地从车上下来,对他说:“兄弟,刚才真对不起,不用了,你还要上班,我自己想办法说行了。”

王军同志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与时俱进抓学习,解放思想干事业,保持了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浩然的正气,默默无闻,无怨无悔,展现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高度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精神有,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个时代需要大智大勇,破大案、抓要犯的英雄,更需要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尽职尽责的英雄。王军同志就是用他那种持之以恒、甘于奉献的精神,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赞誉。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履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遵守着一名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正如王军同志面自己所说:“我所做的工作其实很平凡,可是身为执法者,恪尽职守地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心里装着人民群众,能让人民满意,就是不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