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女,33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一级警司警衔,陕西省渭南市人,2000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内勤、户籍警。
2009年3月,李娜同志走上了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内勤这一岗位。在这个普通而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李娜同志用实际行动实践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诺言,用真情和爱心擦亮了小户籍窗口,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城关派出所户籍室先后被省厅、市局表彰为“优秀户籍室”,连续三年被县局表彰为“文明户籍室”,2012年度被县妇联表彰为“巾帼文明岗”。李娜同志也连年被县局表彰为“优秀户籍员”、“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民警”。
一、户籍业务技能熟练精通,工作认真一丝不苟。
作为户籍民警,李娜同志一直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工作,力争熟知并掌握户籍内勤的各种规定和政策,并在工作中运用自如。城关派出所由于其所处位置的特殊性,户籍管理工作任务极为繁重,今年以来,我已经手办理户口迁入423人(次),迁出316人(次),死亡注销242人(次),出生落户385人(次),办理身份证2900余人(次),查找户籍资料并出具各类证明5600余人次,平均每天接待群众电话咨询、窗口询问30余人次,从未出现过任何差错。特别是今年户口清理整顿中,凭借女性特有的认真和细心,经图像比对发现辖区常住人口中有两人照片相同,姓名却不同的问题。李娜立即深入村中调查,迅速查清了兄弟二人冒名顶替办理身份证违法事实,予以批评教育,及时收缴了错误的身份证。
二、牢记宗旨,热情服务,时刻融“为民”理念于工作之中。
为了方便辖区群众,李娜同志采取了许多便民举措举,切实为辖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今年共印制、编发便民服务单1500余份。如户口迁转办理提示单、本地、异地办理二代证提示单、新生儿落户办理提示单、死亡注销办理提示单等,使群众知道办理户籍业务的程序和手续,避免群众少跑冤枉路,大大节省群众时间。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时刻不忘爱民、为民理念。今年8月22日早在给辖区行动不便的老人送身份证回所途中,看到一个小女孩啼哭,经询问是走失了。现场也问不清情况,就领回了户籍室。李娜给小女孩买来糖果和饮料,耐心询问。在小女孩含糊不清的回答中得知,她叫“马思涵,两岁半了……”。立即在网上查找相关姓名及其父母姓名,让小女孩辨认。经过两个多小时查找比对、上街打听、联系其他派出所,终于联系上小女孩的父母。原来小女孩名叫莫思涵,早上独自一人溜出家门,家人一直在到处寻找。已奔波了半早上满到处找孩子的莫思涵母亲冲进派出所,看到户籍室内正抱着户籍警李娜腿撒娇的女儿时直接瘫倒在地,眼泪直流。
三、秉公处事,不徇私情,公正廉洁从警。
城关派出所辖5个社区,19个行政村,115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常住人口40948万余人。每天来派出所办理户口项目更正、分户、迁转的群众中不乏别有用心的人。面对这些情况我都逐一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甄别真伪、坚持原则,秉公处事。对不符合户籍管理规定的,不论是托熟人、找关系,甚至是送钱送礼,一律义正言辞地予以回绝,严守清正廉洁的底线。辖区居民王某去逝前为低保人员,去逝后家里人还想继续领取低保资金,因此代替王某在公安机关办理了二代身份证。户籍整顿中,李娜同志发现了这一问题,立即深入社区进行调查,并通知其家属立即到派出所注销户口,接受处理。王某的家人为了一己之利找了李娜同志的亲朋好友不下5人说情,希望能网开一面。李娜同志全部回绝,她对来找她的亲朋好友都是一样的话:低保是国家一项惠民政策,我如果不注销王某的户口、不收回已失效的身份证,任由侵犯国家利益就是失职,就是对党好政策的亵渎,就是对更多需要国家照顾的群众的不负责。铮铮之言,句句都展现着李娜同志不徇私情,秉公处事的执法观念。
平凡的岗位一样能成就不平凡的事业,平凡的岗位也一样能塑造不平凡的人生。人总有追求和愿望,有人追求享受,有人追求名利,有人追求奉献。李娜同志同样有一个追求--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从警;李娜同志也同样有一个愿望--用爱心真情架起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