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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华

白水县公安局北塬派出所民警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21 17:12

 

张国华,男,汉族,生于1978915日,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一级警司警衔,现任白水县公安局北塬派出所副政治指导员。

张国华同志自2002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在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北塬派出所工作。曾先后多次荣获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县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的表彰奖励。2005年被县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6年被市局评为优秀办案能手;200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8年被县委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被市局评为刑侦工作优秀业务能手、被市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受市局嘉奖一次;2011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民警,被市公安局评为公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北塬派出所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经济落后,是全局唯一不通自来水的派出所,也是最偏远、条件最为艰苦的派出所。张国华同志四年多工作在白水县公安局北塬派出所,虽然条件艰苦,但他始终忠诚党的事业,时刻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崇高使命,竭尽全力为党和人民工作,他始终如一,严谨求实,勤奋刻苦,兢兢业业,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忠实履行了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他扎根基层情系百姓苦与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期人民警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得到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谱写了一曲“警为民,民拥警”的爱民赞歌。

一、公正理性办案,赢得群众支持

白水县北塬乡却才村民卢黄毛因其子卢志云因琐事被村民卢剑锋殴打致轻伤之事,从2008年开始多次来所上访,要求赔付医疗费用,严惩犯罪嫌疑人,我局也早已将犯罪嫌疑人卢剑锋上网追逃,但一直未能抓获,致使该案至今未能结案。张国华同志20098月调任后,承担了这起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他在调阅案卷了解清楚案件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一方面多方查找犯罪嫌疑人藏匿线索伺机抓捕,一方面积极向受害者及其家属做工作,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取得谅解和支持,积极联系乡政府和民政部门取得支持,于20112月给卢黄毛一家破例办理了低保,受害者及其亲属表示满意,至今未再次上访,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开展以后,经过多方努力,卢建峰投案自首双方和解,此案完美结案。

2012128,白水县北塬乡阿堡村民种启仓因琐事被该村村主任种志锋殴打致轻伤,因缺乏有力证据,此案至220日未能结案,受害者种启仓之亲属多次来县局和派出所上访,要求尽快赔付医疗费用,处理犯罪嫌疑人。作为此案的包案领导和责任民警,张国华同志细致勘查还原现场后认为应当有证人目击并提供有力证据,便先后20余次耗时50余天,对证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进行取证,然而因为证人不愿作证未能成功,犯罪嫌疑人百般抵赖,既不供述犯罪事实,也不愿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配合调解,案件处理陷入被动。张国华同志毫不气馁,在已得证据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同县局法制部门和检察机关进行协商,并向局领导汇报,寻找出路;另一方面积极同乡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调解事宜。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在2013223日将此案的医疗费用赔偿问题解决,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表示满意。

二、改进窗口服务,赢得群众赞誉

办理户籍各项业务,流程复杂、时间冗长是群众对户籍工作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加之设备故障、断网等原因致使群众怨声载道。针对此情况,分管户籍业务的张国华同志看在眼里,急在心上,采取了两项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由专人对原始资料进行查找和复印,为群众节省精力和时间;二是对审批材料由户籍民警进行初审和集中保管,次周周一所例会时由责任区民警和所领导集中审查。这样,办事群众在整理好审批材料后即可离所,节省了群众分别找责任区民警和所领导的时间,受到群众的交口称赞。

三、关心群众疾苦,赢得群众贴心

北塬乡王庄村73岁的老人刘宝森无儿无女,生活极其困难,张国华同志在“三问三解”活动中入户访查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非常重视,深感痛心,他自费购买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送到刘宝森老人家,为其彻底打扫了房屋院子,水缸挑满了水。同时,积极协调北塬乡民政站,为刘宝森老两口办理了低保手续。两位老人感激地说:“张指导员真是我们的贴心人,像是当年的八路军!”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他作为一名公安民警对生命价值的追求。作为一名公安工作战线上的普通一兵,长期以来他都恪守着“奉献不言苦,追求无止境”的人生格言。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他会更进一步加强学习,严于律己,时刻牢记党的教导,继续加倍努力,为尽快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安战士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