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 归档专栏 / 渭南公安十个十佳评选 / 十佳爱民模范 / 正文

边建宏

大荔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副所长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21 17:12

 

边建宏,男,生于19846月,汉族,大专文化,2008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大荔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副所长,二级警司。边建宏同志从警以来,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认真履行人民警察职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0年至2012连续三年被县局评为目标责任考核先进个人,2011年至2012年连续两年被县局评为执法示范标兵,2010年被县委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被市局授予“追逃能手”,2012年受县局嘉奖一次,2013年被县局推荐为全市“最美人民警察”候选人,并在渭南电视台报道。

一、注重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边建宏同志在日常工作中非常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的头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干好基层公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努力学习法律法规和公安业务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不耻下问,积极实践,增加自身知识储备,积累实战经验。在执法办案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办理每起案件力求公正、规范,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边建宏同志办理的治安、刑事案件经常被评为优秀案件在全局民警中进行观摩学习。边建宏同志善于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积极探索符合时代特征要求、具有辖区特色的警务管理模式,为创建平安社区做出了有力贡献。

二、爱岗敬业,努力使“小案件牵动大民心”。

边建宏同志热爱公安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积极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2011年的“清网行动”中,他一人完成了4名追逃任务,受到市局的表彰奖励,并授予“追逃能手”称号。边建宏坚持在执法办案中认真落实“四个一”和“两个先导”的执法理念,即每办理一起案件,就化解一起矛盾,消除一个不稳定因素,营造一片和谐;办理案件一是以被侵害人满意为先导,在办理侵财、伤害等一类案件时,先行考虑被侵害人损失是否追回,赔偿是否到位;二是以注重社会效果为先导,在处理重特大案件、涉恶涉黑案件、寻衅滋事、以强凌弱等案件时,要考虑社会影响,注重社会效果。2013年以来,边建宏同志带领刑一警组破获刑事案件85起,逮捕27人,追回被盗被骗现金34余万元,追回被盗车辆52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其中破获影响较大的案件有樊军强等人故意伤害案、严丽盗窃案、杨恒智等人非法拘禁案、王高智诈骗案、谢谣科寻衅滋事案等。

三、情系群众,用警心温暖民心,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边建宏同志时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边建宏同志时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20134月,云棋路一78岁退休孤寡老人董永强与邻居董伟因宅基地发生纠纷,被董伟推倒受伤,边建宏受理案件后,一面安慰老人,自己掏钱为老人更换了被董伟摔坏的电话,另一方面对董伟进行批评教育,最终将该案调解处理到头,使双方都很满意,董永强还亲自到所送来一面锦旗。8月份,边建宏受理了一起同州医院住院病人现金被盗案,得知失主是一位70多岁的农村五保户,而且被盗1000元现金是村上赞助仅有的一点费用时,边建宏在开展侦查工作的同时,又拿出自己的1000元送给老人,又叮嘱医护人员照顾好老人,老人及亲属感动不已。

边建宏同志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人民警察,他爱岗敬业、勤恳工作、无私奉献、乐于为民,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他以真诚朴实的为人和扎实认真的工作作风赢得了辖区群众和全所同志的一致赞誉,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