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 归档专栏 / 渭南公安十个十佳评选 / 十佳爱民模范 / 正文

上鸿娟

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崇业路派出所科员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21 17:12

 

上鸿娟,女,汉族,29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7年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公安队伍,现任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崇业路派出所科员,二级警司。

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先后多次被市局、分局评为先进个人、优秀民警、优秀公务员,并于200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同时,上鸿娟同志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加分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努力奋斗,争创佳绩,20084月、5月分别代表渭南市公安局、陕西省公安厅参加全市、全省 “迎奥运 讲文明 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并分获二等奖和三等奖;20086月代表渭南市公安局参加全省公安机关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20095月,荣获全市公安系统“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演讲二等奖;20097月,斩获全省“三熟一精”知识问答活动特等奖。

2011年调整到户籍岗位以来,她热情接待每一位办事群众,耐心解释每一个疑难咨询,认真办理每项业务,她负责的崇业路派出所户籍室在2012年被渭南市公安局评为全市示范户籍室,同年因为二代证换发工作突出被陕西省公安厅被授予“全省‘一换二’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作为户籍内勤,上鸿娟负责各类户口和身份证的审核办理工作,对待办事的群众,她始终做到“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茶,一声问候”,凡是手续齐全的,一次办到位;凡是手续不全的,一次告知到位,决不让群众跑冤枉路。工作中她坚持以“三心换三百”,以工作的细心,换取党委、领导的百分之百放心;以热心换取人民群众百分之百满意;以诚信、用心工作,换取自己百分之百安心。

上鸿娟同志在工作中始终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一面镜子、一把尺子,把群众利益作为首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满足新时期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上鸿娟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想点子、抓创新,力争做到与民方便,推行了延时加班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创新措施,给她负责的户籍窗口增添了一道道美丽的风景。三年来,她舍小家,顾大家,兢兢业业坚守户籍窗口,热情服务辖区群众60000余人次。20127月,在深入辖区白杨村上门办理二代证之际,上鸿娟了解到村民曹立碑还有一个17岁的女儿,因为当年二胎超生,手续不全,一直没有户口。上鸿娟记在心里,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去走访当事人及其家属,展开调查,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多次深入辖区向该村组干部、周围邻居了解情况,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综合所有材料信息后,及时将审批材料上报分局、市局审批,成功为一名17年的“小黑户”解决了户口问题,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赞扬,省市多家媒体也相继对此事做了专题报道。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该同志还兼任崇业路派出所的通讯员,长期坚持利用业余时间为报社写稿,以实际行动弘扬新时期人民警察新形象,共发表各类稿件326篇,其中中央级5篇,省级40篇,市级28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