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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公安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渭南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渭南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加大公安“放管服”改革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效能,从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及时回应关切等方面努力提高公开质量,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了优良的政务运行环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通过渭南市公安局网站、渭南警讯微信公众号、陕西渭南公安政务微博主动公开信息5393条(网站发布759条,微信发布1351条,微博发布3283条),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20件;畅通警民互动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留言858条(其中警民互动、局长信箱340条,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群众留言咨询518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共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17件,其中公开答复4件,群众投诉2件(已按照规定向群众说明投诉渠道),不属于公安机关公开范围的申请11件(均已按照规定向群众进行解释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细化内设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查表内容,确保及时、准确、权威、完整发布公开信息。另一方面,在去年开展全市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的基础上,共合并、优化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103项,为群众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准确的办事指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认真做好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网站信息,积极办理回应网民留言,全面开展保密监测和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监测等自查工作和网站IPV6改造等项目建设,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公安局明确警务指挥部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研究制定了《渭南市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 “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AB岗”、限时办结(答复)、常态化宣传、联络员、督办等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措施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工作制度,确保有组织、有专人负责、有具体方案,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7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17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便民程度还需进一步改进,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方法,加大力度,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程序,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市公安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