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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按照《渭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渭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警犬训导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人民警察事业,自愿从事警犬训导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岗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5、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止日期2020年9月30日);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7、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特殊技能的,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一)本次招考岗位均为警犬训导员,一经招录由单位组织统一前往部属警犬基地培训,培训完成后将对警犬训导员及警犬进行统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

2、退役士兵;

3、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公安烈士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应聘人员为“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

6、具有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经历一年以上的;

7、具有从事警犬训导工作经历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同签订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渭南市公安局”门户网(gaj.weinan.gov.cn)及“渭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渭南警讯)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及10月9日共四天。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渭南市公安局官网自行下载并工整填写《2020年渭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现场提交审查。

3、所需材料: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证书、在学信网上自行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学历除外)各一份、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驾驶证、退伍证及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5张。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项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留存保管,不论是否聘用不予以退还。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5、报名地点:渭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科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与仓程路交叉口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5楼会议室)。

(三)笔试

1、准考证领取公告及笔试人员名单将在“渭南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渭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渭南警讯)同时发布。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09:00—17:00。

3、准考证领取地点:即报名地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不得代领;准考证将应用于整个招聘环节,请考生妥善保管。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5、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包含中长跑1000米、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三项测评项目其中两项合格者视为达标。

(五)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2、面试以简易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时间,将在“渭南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渭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渭南警讯)上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4、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招聘情形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进行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复检一次,复检一次为限,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渭南市公安局政治部对其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在“渭南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渭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渭南警讯)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招聘人员管理、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按照部、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和渭南市公安局机关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二)合同期限:本次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渭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及《渭南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警犬训导员)委培协议》。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

1、辅警薪酬按照《渭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辅警工资由基础工资、年限工资、层级工资组成。基础工资1700元/月,年限工资50元,层级工资(试用期满后,根据文化程度和认定的工作年限确定)。执勤津贴300元/月,加班津贴220元/月。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工资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未被录用的,不缴纳社会保险。

五、工作地点:渭南市。

六、纪律要求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且“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应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持本人三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做好有效防护的,允许参加应聘。

(二)应聘当天体温异常或持“红色码”人员禁止进入考点。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因疫情原因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场地外来车辆不得入内(不提供停车场所)。

(五)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

2、领取准考证后未参加笔试的;

3、体能测评、面试、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

4、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六)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后果自负);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拨打0913-2126657进行咨询,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唯一发布途径为“渭南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渭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渭南警讯),请参与报名的人员务必关注。因自身原因未读取到相关公告信息,未参加相应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七)本公告中涉及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八)本公告由渭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2020年渭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upload/gaj/2023/05/17/202305171347020986196.xls

 


 


 

                                                                                                                 渭南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