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正文

渭南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法规、规章,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全市的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市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组织实施侦察。

(三)负责组织对全市重大、特大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民族宗教案件、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处置跨地(市)、县的重大案件;预防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办理全市重大、特大、涉外经济案件;负责全市禁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案件,承办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和全市范围内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重特大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跨区县治安案(事)件;依法管理户口、旅游安全、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对民爆器材、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审批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市派出所建设、社会治安防范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监督管理保安服务业。

(五)负责全市公民出、入境审批和外国人及港澳台胞在全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

(七)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大外宾来渭、重大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主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机动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道、省道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处理;负责驾驶员考核工作;参与全市道路建设及交通安全设施规划。

(九)负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和治安防范及安全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管理监察及案件侦破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通讯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进行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十三)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事业费使用情况。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执法规范化工作。

(十五)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市民警的教育培训、公安宣传、人事工作、表彰奖励和抚恤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民警队伍建设。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纠风工作;查处、督办全市公安队伍重大违规违纪案件;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十八)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督察。

(十九)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工作;督办各类涉及公安的信访案件。

(二十)负责全市范围内的突发暴力、恐怖事件、紧急治安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参与紧急救援、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及其他应有公安特警承担的特殊任务,负责全市反恐怖工作承担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一)负责查办各类涉及环境污染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事件,案成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以深入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总要求,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总目标,以“学精神、控风险、守底线、补短板、严纪律”为总原则,大力实施改革强警、大数据两大战略,聚焦政治建警、聚焦主责主业、聚焦风险防控、聚焦基层基础、聚焦改革创新,集全警之智、举全警之力打好“五场硬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按照上述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要突出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政治思想理论武装,在贯彻落实中省会议精神上展现新作为。要坚持对标对表、要突出主题主线、要聚焦主责主业、要注重风险防控、要把握重点难点。

二、深化政治阵地安全稳定工作,在坚决打好政治安全保卫仗上践行新使命。要坚持情报引领、防患未然,要坚持正本清源、源头管控,要坚持快速反应、严打暴恐,要坚持紧盯网络、及时防范。

三、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在坚决打好风险化解攻坚仗上体现新担当。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深入开展经济犯罪预防工作,要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坚决打好严打犯罪主动仗上交出新答卷。要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要全力打好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攻坚战,要全力打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攻坚战,要全力打好涉毒违法犯罪攻坚战,要全力打好危害民生领域犯罪攻坚战。

五、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在坚决打好公共安全治理仗上创造新成果。要强化危险爆炸物品管理,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要强化治安隐患安全监管。

六、深化智慧警务运行,在坚决打好社会防控整体仗上构筑新高地。要高标准推进全市立体化信息化打防管控集成体系建设,要狠抓基层基础工作落实,要持续强化重点治乱。

七、深化改革强警战略,在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上提供新动能。要持续深化公安机构改革,要持续深化队伍管理制度改革,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持续深化警务机制改革,要持续深化派出所保障机制创新,要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典型培树。

八、深化公安大数据建设应用,在引领渭南公安跨越发展上打造新引擎。要高标准推进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应用,要高标准推进全市“智慧监管”和“智慧经侦”建设,要高标准推进打击手段能力建设。

九、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上拓展新领域。要着力推进执法制度体系建设,要着力推进“三个中心”一体化建设,要着力推进智能监督体系建设,要着力开展执法办案中心规范管理使用年活动。

十、深化从严治党治警要求,在打造渭南公安队伍品牌上树立新形象。要狠抓政治建警,筑牢忠诚思想根基;要狠抓制度管警,夯实最强工作根基;要狠抓素质强警,锻造一流过硬警队;要狠抓从严治警,树立队伍崭新形象;要狠抓从优待警,激发队伍工作活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渭南市公安局预算包括渭南公安局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4个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渭南市公安局(机关)

2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渭交警大队

4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交警大队

5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总编制数717名,其中:行政编制717名,事业编制0名;目前实有人员902人,其中:行政人员902人,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17人。


 


 


 


 


 


 

五、部门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57台(套)。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5辆;安排购置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预算中未编制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业务经费绩效目标,已公开空表。

七、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290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00.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385.9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中省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二是由于调整工资标准,增加的预算科目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有新招录的民警;三为了继续加大交通、公共安全宣传力度,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印刷费、宣传费用等预算增加。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290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300.79万元;上级补助支出16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385.9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的预算科目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有新招录的民警;二是为了继续加大交通、公共安全宣传力度,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印刷费、宣传费用等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300.79万元,较上年增加777.9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调整工资标准;二是本年度全省交警系统运动会在我市召开,导致会议费等预算增加;三是业务量较上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增加0万元。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130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300.79万元,较上年增加777.9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调整工资标准;二是本年度全省交警系统运动会在我市召开,导致会议费等预算增加;三是业务量较上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300.79万元,较上年增加777.9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工资标准;二是本年度全省交警系统运动会在我市召开,导致会议费等预算增加;三是业务量较上年增加。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0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325.58万元,公用经费2122.7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852.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201)14966.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844.0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22.7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852.5万元,较上年增加3537.92万元,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及新招录民警。

(2)信息化建设(2040219)40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40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增加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增加本预算科目。

(3)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4452.5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4452.5万元,较上年增加2363.5万元,原因是业务量增加,本科目支出变大。

(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82.21万元,均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6.11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1399.36万元,均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3.16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0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25.58万元,公用经费2122.7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852.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4243.37万元,均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3880.07万元,原因是人员增资、新招录民警入职;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405.2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2122.7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282.5万元,较上年减少1623.19万元,原因是增加了专项业务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82.21万元,较上年增加6.11万元,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调整至该科目;

资本性支出(310)570万元,均为专项业务经费,较上年减少1236.5万元,原因是部分专项业务费支出调整。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0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25.58万元,公用经费2122.7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852.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4243.37万元,均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3880.07万元,原因是人员增资、新招录民警入职;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6405.2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2122.7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282.5万元,较上年减少1623.19万元,原因是增加了专项业务费支出;

机关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9)82.21万元,较上年增加6.11万元,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调整至该科目;

机关资本性支出(503)570万元,均为专项业务经费,较上年减少1236.5万元,原因是部分专项业务费支出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14.6万元,较上年增加281.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三公”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283万元,较上年增283万元,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万元,较上年增0元。

公务接待费41.6万元,较上年减1.5万元,原因是我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支出363.2万元,较上年增320万元,原因是2019年全省交警体系统运动会在本市召开,因此该科目预算增加。

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152.04万元,较上年增61.84万元,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增加该科目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4966.72万元,较上年增3537.9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量及专项业务费增加,主要包括:办公经费748.42万元、电费249万元,邮电费140万元,物业费205万元,差旅费202万元,维修(护)费1078.7万元、会议费343万元、培训费102万元、公务接待费41.6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80万元、委托业务费10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81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计8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883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附件:2019年渭南市公安局部门综合预算报表

/upload/gaj/2023/05/17/20230517134614107710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