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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莫忽视 防盗常识要谨记

来源:临渭分局 发布时间:2020-12-09 10:35
       为增强广大居民朋友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和减少各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公安机关根据辖区可防性案件的发案情况,总结和归纳出一些防范常识:
       1、选装防盗门时,必须选购有公安部门鉴定书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防盗门,切忌在街头订做。在安装时,要注意门框、门体是否坚固,门缝是否密封;防盗窗选材时要注意厚度和强度,切忌安装超出墙体的护栏;阳台防护栏在家中无人时,一定要锁上。
       2、家中避免存放大量现金,存折与身份证件或其他证件要分开存放;要随手关门,锁好防盗门、防护窗。夏季切忌开着易攀爬的窗户睡觉。
       3、家门钥匙丢失时,应及时更换门锁或锁芯;家庭装修时,要对施工人员身份进行登记、检查,保存好复印件。对曾经装修的施工人员再次登门的,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
       4、机动车要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如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场所时,应停放在犯罪分子难于接近或不便作案的位置。车辆白天应停在自己的视线以内,不妨碍交通;夜间要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单位大院,切忌乱停乱放;车辆要安装防盗锁,防盗报警器。摩托车应加地锁,不要随便外借车辆,以防他人偷配钥匙。
       5、关于电动自行车,要慎重选择停放点,养成离车上锁并带走钥匙的习惯。最好将车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处,停放后要带走车上悬挂的物品;要积极参加公安机关开展的防盗备案登记活动。
       当发生被盗抢案件时,要以“保护自身为第一原则”,保持冷静、勇敢。不论盗抢是否成功,在事发后,要及时报警,只有通过公安部门的大力打击,危害社会的盗抢犯罪才能被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