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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交警张明珠被市文明委授予“渭南标杆”荣誉称号

来源:蒲城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12-30 15:21

12月21日,渭南市委文明委对2020年第四季度“渭南标杆”进行表彰命名,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张明珠(助人为乐)榜上有名。

张明珠是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成员,她积极响应县委、县城府的号召,主动参与学雷锋活动,爱岗敬业、崇德向善、无私奉献,为蒲城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被蒲城县文明办评委2019年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蒲城县尧山镇通康村大学生雷某在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上学,他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婚,父亲常年在建筑队打工,爷爷一年前去世,奶奶有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张明珠作为县文明办志愿者,得知雷某情况后,主动联系尧山镇通康村村委会,连续两年为贫困大学生雷某送去慰问金2000元和慰问品,解除雷某的后顾之忧,让他安心学习,早日完成学业。张明珠工作之余经常参加志愿者活动,扶贫帮困。今年国庆前夕,随县文明委、县武装部、高阳镇等部门领导,给高阳镇清泉村5组困难群众韩某捐款500元。在蒲城县五城联创指挥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联合举办的文明市民评选活动中,张明珠因经常参与“夕阳红”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工作积极肯干,被授予“文明市民”荣誉称号。

张明珠是车管所一名普通民警,身在窗口单位的她,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热情周到服务办事群众,遇到不懂得业务流程的群众,她总是耐心解释,不急不躁,以微笑服务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多年来,她一直秉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理念,热心服务群众,从没有因为服务态度不好受到群众投诉。2018年11月9日上午,一名群众来车管所办理驾照年审业务,按照相关规定,该群众要在车管所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在交满分考试费用时,从钱包里掉出一副金耳环,当时并没察觉,交完钱后离开车管所。张明珠无意间发现工作台上有一副金耳环,想到刚才有群众办理业务,她立即追出去,将金耳环交给遗失群众,群众十分感激,连声道谢。

今年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张明珠和车管所其他同志一起,坚守在东陈疫情防控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严防死守,做到“零漏检、零输入、零感染、零扩散”。同时,作为县文明办志愿者、贫困户帮扶干部,张明珠在面对疫情的时候,始终心系困难群众。在得知交管大队包联的黄寨村急需一次性口罩时,张明珠主动联系大队驻村第一书记彭勇,积极捐献300元,为村上购买口罩,给广大群众提供安全防护,共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受到村组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称赞。在县文明办向全县社会各界发出《关于号召全县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倡议书》《关于文明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的倡议书》的爱心倡议后,作为县文明志愿者张明珠,她积极响应县文明办的倡议,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主动为尧山镇通康村捐款500元,帮助村民战胜新冠肺炎疫情。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张明珠正是用自己小的举动,去帮助服务别人,让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和有价值,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警徽增添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