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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为您说说戴头盔那点事儿(原创)

高晓文
来源:华阴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9-18 17:29

最近交警队几乎全警出动,重点整治和劝导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早上在几个主要路口看了一下,经过宣传和引导有80%以上的群众都自觉戴起了头盔,但一些群众在对戴头盔的认识和应对上还有很大的偏差,所以我就说说戴头盔那点事儿吧。

在十字路口,民警看到一个骑摩托车没戴头盔的女同志,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她没有停车,伸手就从脚下拿出了头盔扣在了头上,一闪而过,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在另一个检查点,一个妇女在不断的向警察解释着,我有头盔,就是今天早上忘记戴了,弄得好像警察是卖头盔的一样。在一个路口,我拦住了一个骑摩托车戴着头盔、却没有扣头盔带的男同志,我帮他调好了带子的长度,系上了头盔带扣,他惊讶地看着我……我说:让你戴头盔是为了保障你的安全,而不是为应付警察检查,你以为戴头盔是为警察看。像你这样戴头盔,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头盔早都甩出去了,怎么能起到保护头部的作用呢?明着你是在骗警察,其实你是在骗自己。

在另一处,看到一个年轻人追着警察在问:你凭什么要拦住我的电动车、让我戴头盔,法律哪一条规定你可以扣我的车?我走上前去说:年轻人别冲动,你是什么车?他说:我是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我说:让我看看哪一辆是你的车。他指着一辆挂着“陕E·临……”的电动车给我看。我说:明明挂着临时牌照,怎么能说是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呢?如果是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就会给你挂正式的电动自行车牌照,既然挂了临牌,就证明你是非国标的电动车,非国标的电动车就要参照摩托车管理。

摩托车因为其特有的便捷性受到了很多人们的喜爱,但因为稳定性差,事故率高出了其他机动车一倍以上,所以在机动车里头属于“肉包铁”的弱势群体。我曾从事了七年的交通事故处理和分析研判工作,涉及摩托车事故的受伤和死亡人数常常居高不下。而在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死亡事故中,95%以上都是因为头部受伤致脑挫裂伤而死亡,90%以上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在我处理过的交通事故里有两起印象特别深刻:一起是胡某骑摩托车与汽车相撞,人被甩出去16米远,因为戴了头盔,只是受了点轻伤。另一起则是一辆摩托车和汽车在双方几乎都要刹住车的时候,发生了轻微碰撞,在车辆都没有受损的情况下,因为摩托车驾驶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摔倒后头后枕部着地,抢救无效死亡了。

在和平年代,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是最多的,《交通安全法》就是用鲜血写就的教训。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一个有素质的人,就要有最基本的安全意识,因为生命只有一次,要吸取教训,而不要以身试法去创造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