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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公安局掀起学习《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热潮

来源:大荔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12-05 08:31

为切实加强《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面推动辅警队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按照省市《关于开展〈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学习培训的通知》要求,大荔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第一时间专题学习,第一时间推进落实,在全局范围内掀起学习《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热潮。

党委重视,高位谋划

省市《关于开展〈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学习培训的通知》下发后,大荔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通篇学习讨论《条例》内容,并确定以政工监督室为中心的学习工作小组,负责全局《条例》学习贯彻具体工作。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白涛强调:学习贯彻《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政工监督室要及时跟进学习《条例》工作,确保全体民辅警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要义、主要内容、具体规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政工统筹,集中推进

系统安排。下发《关于开展〈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学习培训的通知》,对学习《条例》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明确学习范围和工作责任,形成政工组训、所队主训、辅警自学的学习格局。集中培训。11月29日、30日,县局组织全局400余名警务辅助人员分两期开展《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集中培训会,重点学习《条例》原文和应知应会内容等,详细解读辅警履职过程中相关法律问题适用,进一步明晰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职责,让全体辅警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新政策、新举措有了更新的认识。检验成果。组织参训辅警结合集中培训情况撰写学习心得、开展《条例》应知应会内容知识测试,进一步检验辅警学习成效,确保全体辅警学有所思、学有所长、学有所获。

所队主训,全面覆盖

各单位积极响应,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全面学习《条例》内容,尤其对其中规定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职责、不得从事的工作、履行职责中应遵守的规定等内容进行重点强调,明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工作原则,进一步压实全体带辅责任民警责任。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创新形式,设立学习专栏,开展学习心得交流座谈会,让民辅警畅所欲言,交流自身学习感悟和体会。

辅警自学,重点落实

推行常态化学习活动,采取“题答答”测练、公众号转发《条例》内容、举办学习专栏等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引导辅警充分利用工作间隙积极主动自学,将学习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深刻领会《条例》内涵要义,明晰岗位职责、纪律要求,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