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警务资讯 / 区县动态 / 正文

蒲城公安:民警3小时找回刘女士“丢失”的电动自行车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5-17 16:06

5月9日15时50分,刘女士向蒲城县公安局紫荆派出所报警,称其停放在红旗路东段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刘女士向民警反映,当天下午她将电动自行车停在了红旗路东段的道沿上,等她办完事出来才发现电动车不见了,她在周边附近寻找好几圈也没有找到,无奈之下,便报警向民警求助。

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民警及时调取了现场及附近的监控,对附近门店进行走访,最终在一巷道内找到刘女士“丢失”的电动自行车。从刘女士报警求助到找回电动自行车,仅仅过去了3个小时。刘女士看到“失而复得”的电动自行车,脸上掩饰不住兴奋的喜悦,虽然只是一场“虚惊”,但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让刘女士感动不已,临走时不断对民警表示感谢。

民警帮助刘女士找到电动自行车

警方提示,预防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被盗,大家务必做好以下几点:

1、买车要登记。在购买电动车后,应携带身份证、购买发票及时上牌、登记,便于警方破案后及时找到车主。

2、离车要上锁。不管在哪里,也不管在什么时候,离开车辆时必须上锁,不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3、停车看地点。停车时,应尽量放在自己比较容易看到的地方,切记不要将车辆停放在隐蔽、少有人走动的监控盲区;

4、丢失要报警。一旦发现车辆被盗,应及时报警,便于民警调查取证及破案后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