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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户政实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为务工子女中考报名办实事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3-09 19:31

为更好的落实公安部“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落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暖民惠民便民举措,大荔县公安局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狠抓政策落实,及时组织全县户籍窗口民辅警共计30余人,深入学习身份证首次申办“跨省通办”受理审核流程,进一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措施,为辖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为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跨省通办”落到实处,实现群众就地就近申领居民身份证。大荔公安各户籍窗口高度重视,积极通过窗口解读、民警帮办群、村组帮办微信群转发等多种形式,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身份证首次申领“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手续、及流程,确保有需求群众充分知晓和享受“跨省通办”带来的便利。

2月底,正值学生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常年在韦林镇承包冬枣园的河南省户籍张女士的儿子魏某中考报名在即,急需办理身份证。回河南办理身份证耽搁孩子学习且往返奔波费用较高,正在发愁时,张女士了解到“跨省通办”便民举措,便当即电话联系韦林派出所进一步咨询,户籍民警了解情况后,详细为其解释了办理流程、所需的材料、办理时限和注意事项。当天下午,张女士便带着儿子及申报材料一起来到韦林派出所成功办理了身份证。张女士高兴地说:“现在真是越来越方便了,太感谢警察同志们了。”

大荔公安户籍部门现已全面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群众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年满16周岁公民,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

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