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警务资讯 / 区县动态 / 正文

蒲城公安:群众主动上交一支小口径运动步枪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12-16 21:04

12月14日,住在蒲城卤阳湖双创产业园的张先生,找到蒲城县公安局党睦派出所民警,表示他要做一件“大事”……

这件事就是主动上交一支小口径运动步枪。

张先生向派出所民警主动上交一支小口径运动步枪

据张先生介绍,前两天他在整理过世老人的房间时,在柜子里发现了这把枪。他推测,枪应该是老人生前为了撵兔留下的。正在他不知所措时,想起派出所宣传过私藏枪支弹药的危害性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相关知识,于是,决定主动到党睦派出所上交枪支。

民警对张先生主动上交枪支的行为给予表扬,同时鼓励其多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辖区治安稳定,目前该运动步枪已得到妥善处置。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