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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两名男子受到处罚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11-09 17:41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噪音污染,改善空气质量。近日,临渭公安分局环北路派出所依法快速查处两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严肃处理违法行为人,警示周边群众安全、文明、依法燃放烟花爆竹。

快速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快速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10月22日9时许,环北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渭河大街某工地因举行开工仪式在工地燃放鞭炮,民警在了解相关情况之后进行拍照、取证、固定,并对当事人钞某依法传唤。10月26日12时许,环北所民警宁涛、张李军在工作中发现,刘某在西二路北段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现场立即予以制止,并将其带回所内调查。经过民警的宣传教育,钞某和刘某意识到了自己行为对环境卫生和周边群众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目前,两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被依法处以200至500元不等的罚款。

临渭公安温馨提醒提醒,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渭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渭南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渭南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临渭公安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法者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