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因此,非法营运车辆的管理主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