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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GPPS20241025BNAP
来信时间:
2024-10-2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合阳县黑池镇再现山东版路虎女,百姓何时能实现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信件内容:
我叫王增库,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黑池镇南洼村村民,我妻子王会玲无辜被别人殴打,镇派出所处理不公,特写信说明。 2024年10月4日,我村一户村民给儿子举行婚礼,我妻子王会玲给事主帮忙,被管事安置到礼房给行情人回礼。在帮忙过程中,我们村村民李银芳无故生事,和我妻子发生口角,李银芳借故施展暴力,将我妻子扇了两个耳光。事情发生后,我打110报警,黑池派出所来人处理,当时怕引起别人喜事混乱,未采取任何措施。等第二天,派出所来人,让我寻找证人,我叫来事里的主管,证实打人的事是真实的。 派出所在做完笔录后,告诉我,他们接案后,30个工作日之内给与答复。我在等处理结果,等到10月14号,派出所又来人,要求再找证人,再做笔录。我又叫来两个当时在现场的人,再次做了一次笔录。 这次做完笔录后,我再次陷入漫长的等待中,一直到10月24日,派出所又来人,问我妻子同意不同意调解,我妻子回复不同意。 结果等到10月25日,派出所打电话通知我到派出所,,到派出所以后,民警直接给我取了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李银芳处罚300元。让我在收据上签字,我觉得施暴者犯法成本太低,拒绝签字,但派出所民警说出许多理由,非让我签字不可,我为了回家冷静思考,只能签字回家。 对于此事,我只想问几个问题:1施暴者打人后,20天无赔情道歉的举动,是不是觉得随便动手打人是应该的?难道她是黑社会的大佬? 2无辜打人后,只罚款300元,犯法成本是不是太廉价?现在的300元处罚,真的能起到警示作用? 3受害者被打报警后,养伤、寻找证人、等待处理结果,一直等了20天,受伤害成本是不是过大?群众还能不能相信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4如果300元处罚觉得公正,我妻子交300元,能不能回去也扇李银芳两个耳光?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10-29
回复单位:
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您如果觉得派出所处理不公正,您可以向市公安局督察支队(0913-2126822)进行反映投诉,还可以向合阳县纪委监委举报。另外,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而不是依据个人感情办案,请您理解。同时,作为成年人,希望您能理智冷静,不要做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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