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非机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提高安全头盔佩戴率,创建安全通畅、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9月15日大荔交警持续在辖区开展非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整治中,执勤交警按照车辆拦截、身份核查、车辆管理、警示教育等职责合理分工,组织警力在主要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点,着重对驾驶、乘坐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查处和劝导,严管严控道路交通安全。
下一步,大荔交警将加大对群众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养成戴头盔的好习惯,并继续加大对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执法检查力度。
大荔公安呼吁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自觉做到佩戴头盔,做好防护措施,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