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信件标题 | 感谢信 |
提交时间 | 2023-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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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渭南市车管所领导你们好,我是运城籍陕E0726P车主丁向明。2月23日下午我前往贵所业务办理处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6号窗口巩雪警官负责给我办理,她热忱服务,耐心细致的帮我审核完毕,直至最后网上缴纳补证费环节,因网络系统原因,迟迟完成不了缴费。眼看快到了我预定的高铁返程时间,急的我团团乱转。巩雪警官得知我的情况后让我留下联系方式和地址,剩下的事她来帮我办,我要留钱时巩警官执意不收说办好了再说,次日上午我接到巩警官电话告知登记证书已经办好并且顺丰快递寄出,高兴之余我说添加巩警官微信好给她转垫付的费用,巩警官却微笑婉拒说就是个小事,嘱咐我注意查收后说工作还忙匆忙挂了电话。巩警官的这种热心服务,一心为民的精神让我深深感动,从她的身上我感受到了陕西人民的热情好客,淳朴善良,再次真诚的感谢!愿巩警官这种高做好事不求回报的高尚雷锋精神在三秦大地遍地生花,发扬光大!谢谢!山西车主丁向明。 |
回复内容 | |
回复部门 | 警务指挥部 |
回复时间 | 2023-03-06 21: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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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感谢信已收悉。您太客气了,这些都是作为公安民警分内的工作。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